转载于小米官网回答:
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2013年第8号)、《关于扩大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2013年第18号),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,可作为售后、维权凭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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